違國安案張劍虹作供 黎智英「瞓身」撐反修例 遊行揸...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2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張說,黎曾表明贊成前美國總統特朗普所推行的制裁法案,謂「Trump 係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張又形容黎「好瞓身」支持反修例運動,遊行都會行頭,「負責揸埋支旗」。張憶述,2020年5月,人大宣布會訂立《港區國安法》後,黎智英傳訊息給他,說「請考慮」《蘋果》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香港人寫信給美國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及議員,並隨報附送信封。張指,行動目的是希望相關人士「出聲救救香港,出手干預」,制裁中國。之後,《蘋果》刊登題為「簽名影畀特朗普 呼籲全球撐香港」的頭版報道,當中刊登了一封信,張說是黎智英吩咐助理Mark Simon草擬。當中提到「國際壓力」字眼,張說,意思是要給壓力中共,並對中共採取制裁等敵對行動。案件將於明天續審。
代表黎智英、缺席兩周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今日再出庭。黎智英穿上啡色皮褸,張劍虹則穿深色羽絨外套作證。張劍虹指,由於年輕人少讀實體報紙,故《蘋果》側重製作網上影片,冀年輕人多了解,並投入運動。2019年11月,特朗普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有關不供應槍械彈藥給香港警方的法案。張說,黎智英曾在「飯盒會」表示,贊成這些制裁措施,並覺得「Trump (特朗普)係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但黎沒有具體指示下屬要做甚麼。
張說,《蘋果》在2019年8月起推行「撐學生訂閱計劃」,呼籲讀者捐錢,謂只要有人捐300港元,便可以有一個10至22歲的學生,免費閱讀《蘋果》。張解釋,黎很支持年輕人「出嚟抗爭」,「好讚揚(他們)為保衞家園而犧牲」,希望他們成為《蘋果》忠實讀者,顧及他們未必有經濟能力訂閱,故推出計劃。張形容黎「好瞓身」支持運動,「每個遊行自己都參與,會行頭,負責揸埋支旗」,《蘋果》全公司亦會投入報道「反送中」。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控方之後展示多篇《蘋果》文章,包括題為「蒙面法掀怒火 全城抗爭還拖」、「瘋狂警暴迎十一」、「是政權,迫我進化」、「全民勇武 三罷」的文章。張說,這些文章均符合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及呼應黎支持香港人上街頭爭取自由,譴責執法人員暴力鎮壓的想法。法官關注,每間報館都有自己的編採方針,不代表等同煽動,控方說會在陳詞再進一步處理。
就着「和勇不分」中「勇」的意思,張劍虹稱,以他的理解,黎心中的勇是行動上的勇,抗爭要團結才有力量。張說,當黎去遊行,見到勇武示威者打爛店舖,黎都不覺得是一回事,反而覺得他們「好勇,好投入」。
2020年初,黎智英傳訊息給張劍虹,說「劍虹,你認識顏純釣(鈎)嗎?他文章寫得真好,我想和他見見面。」張今在庭上說,他收到訊息後,終聯絡上顏純鈎,顏答應為《蘋果》寫稿,筆名「方圓」,黎對此「好開心」。張說,顏熟悉共產黨,黎覺得他寫反共文章寫得好。張說,本案認罪被告、兩名《蘋果》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政治立場是支持民主自由,他們寫關於中共的評論,多為反共和批評中共。
到2020年5月,《蘋果》因應成立25周年,編採部籌備特刊,並邀請黎智英寫感言。黎寫完後,將文章傳給張,着他過目。文章談到「外國訂戶越(愈)多,政治上或會是種保護」、「越(愈)多外國人、政治和政治人物支持我們,越(愈)多世界輿論支持和外交關注,我們越(愈)能保住法治和自由。外國勢力萬歲!」張今供稱,所謂「保護」,意思是如果中共「搞」《蘋果》,便會遭外國制裁。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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