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抗議區議會選舉制度不公 古思堯企圖煽動罪成 判囚9...
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12月表示欲抗議區議會選舉制度不公,結果在抗議前被捕,並被控「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古不認罪受審,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9個月。裁判官批評古思堯視區選為機會,借題發揮,目的在於推翻政府。考慮到被告過往有相類同定罪紀錄,認為判罰須具阻嚇性。被告古思堯(77歲),報稱無業。他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古過往有15次定罪紀錄,對上一次是2022年,亦被裁定企圖煽動罪成。據證供顯示,被告警誡下承認打算去選舉事務處示威,認為「政制倒退一個甲子」,他會在現場抬棺材及撒溪錢,並通知傳媒採訪。古與執法部門錄影會面時說,他不滿區議會選舉「清一色」是愛國愛黨人士,無民主派,認為影響市民政治權利。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一早策劃示威行動,準備充分,包括自製棺材及安排運輸,而抬棺材及撒溪錢正正象徵死亡和結束。裁判官強調,言論自由非絕對,批評被告借題發揮,產生對抗,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挑起他人對政府的恐懼,裁定被告有煽動意圖,因此判他罪成。古思堯親自求情時指,他樂於成為社運鬥士、烈士,又形容國安法及即將立法的《基本法》第23條是「大時代大災難」。
案件編號:WKCC 527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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