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梓華承認曾抱僥倖心態可離港 故意講假話與黎智英撇...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承認曾抱僥倖心態,以為Mark Simon可助他離港,故意講假話以求跟黎智英等人撇清關係。審訊今踏入第69日,擁有本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盤問。陳梓華早前在審訊時供稱,2020年6月,他跟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見面,期間兩人談到國安法,陳梓華認為要「褪」,避免倡議制裁。同年7月左右,他跟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傾談,期間談到李宇軒「好頑固」,想留在香港。陳梓華今日承認,他沒有在錄影會面中談到上述兩次對話。案件押後至下周一(6日)續審,陳梓華會繼續接受控方覆問。
辯方指出,之所以他沒有在錄影會面中講及,是因為這些講法不是事實;他謀求在判刑時獲得利益,才編造說法。陳不同意,強調事情有發生過,他討厭人利用謊言謀利益,因此想將事實說出。庭上亦提及,陳梓華在錄影會面中指,黎智英講過,無論是宣揚港獨,或希望保持一國兩制,總之要百花齊放,又謂香港本土要保持熱度。
辯方完成盤問後,控方展開覆問。對於陳梓華在盤問時承認,在與執法部門進行會面中曾說假話,包括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從沒指示他做任何事,控方問他講假話的原因。陳稱,當時仍抱僥倖心態,以為可以跟黎智英、Mark Simon、劉祖廸、李宇軒及「重光團隊」撇清關係,以為錄完口供離開警署,Mark Simon有方法安排他離開香港。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