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4-5-8 01:44:04

涉違國安案 周達權頂證指需向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匯報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7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蘋果高層周達權今午出庭頂證黎智英,指自己在職期間,需向黎智英及Mark Simon等匯報。

周達權今午穿黑色西裝出庭作供。他同意,2022年2月,他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只要他在黎智英涉嫌欺詐科學園案,以及在這宗國安法案中作供,控方將不會就相關控罪提出檢控。周指,他在1993年加入壹傳媒,擔任財務總監,2019年至2021年7月期間,他曾任職壹傳媒營運總裁、公司秘書、行政董事等職位。《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停運,同年9月,他辭去集團所有職位。

周續指,任職壹傳媒期間,他的職責包括處理廣告營銷,協助管理財務部、行政部、發行部及法律部等,他需向黎智英、Mark Simon等人匯報。

就着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力高),周達權稱這屬黎智英私人公司,公司沒有實際生意,沒有定期收入,但有定期支出,例如員工薪金。黎智英及Mark Simon會決定是否付錢,較細的款項,例如汽車保險等,就由另一《蘋果》高層黃偉強決定。黎智英可以自行簽支票,亦可由兩個獲授權簽署人簽發支票。周達權及Mark Simon屬其中兩個獲授權簽署人。

庭上展示一張由力高簽發予陳梓華的8萬港元支票,當中有周達權的簽名。周稱是得到黎智英許可,但不知開票原因。另外,周會每月做列表,列出黎智英每月使費。其中2019年6月的列表中顯示,黎智英將300萬港元轉給Mark Simon。周不知道轉帳原因,估計或許是做海外文宣事宜。另黎轉帳1億港元貸款予壹傳媒。

就公司「LACOCK Inc.」,周達權指,這是黎智英持有的離岸公司,2019年9月,他應要求把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陳梓華作報酬,他不知道陳梓華是誰。

本案共涉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待判刑。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作供完畢。另外,6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2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已先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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