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車禍撞殘 向廉署李銘澤索償
失聰一眼失明 輪椅代步【明報專訊】掌管新鴻基地產郭氏兄弟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調查的廉署執行處「一哥」李銘澤,3年前在銅鑼灣駕車時,撞傷一名任職便利店的途人,意外後途人不但失聰及一隻眼失明,更要以輪椅代步,留院逾兩年。事主日前由胞兄代為入稟高等法院向李銘澤索償。記者昨日致電李銘澤辦公室時,接聽電話的職員指李與秘書昨均放假,記者到他位於渣甸山睦誠道的政府宿舍寓所時,其外傭稱李一早已出門,相信李是往上班,至傍晚李一直未回家。
廉署:私事不回應廉署發言人昨回應說,事件純粹是李銘澤的私人事件,與廉署或李的公職無關,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李或廉署均不回應事件。
警方發言人則證實,一名姓李男子於2009年8月26日上午約8時駕駛一輛私家車沿摩頓台北行,駛至摩頓台11至33號對開位置時,據報撞到一名男途人。有關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警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未有足夠證據向任何人提出檢控。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26275/1.html
可能是意外,但公眾應該有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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