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SHIP 發表於 2011-2-10 11:16:41

查爆竊案軍裝警 偷鑽石手鏈典當

【明報專訊】軍裝警接報調查爆竊案時起貪念,將屋外一條白金鑽石手鏈據為己有,之後送往金舖典當,卻不知原來警方已通知金舖失竊事件,警員終被拘捕。他昨承認一項盜竊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3月7日判刑。

警:被告已被停職被告呂文翰(32歲)被控於去年11月1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藍地段順風圍338A號外偷竊一條價值港幣9350元、屬於梁月儀的白金鑽石手鏈。警方發言人證實被告已被停職。辯方求情時指呂文翰是好警員,表現良好;除獲同事及市民求情外,呂亦獲警隊推薦,故希望法庭輕判。主任裁判官郭偉健將案押後至3月7日判刑,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6日晚至17日早上,順風圍338A號發生一宗爆竊案,被告是其中一名到場調查警員,其間他盜取屋外一條購自周生生珠寶金行的白金鑽石手鏈。警方提示屯門全線周生生分行留意有否賊贓出現。被告趁休班期間於18日晚,將手鏈送往屯隆街周生生分行估價,店經理發現手鏈與警方提示脗合,即通知警方,被告於24日再到分店時被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手鏈是在事主屋外空地拾獲,他出於貪念而犯案。

【案件編號:TMCC442/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09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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