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在即,警方關注遊行秩序安排,惟討論區昨有網民聲稱招請「有償示威者」,如願意衝擊防綫,更可得到高薪酬,吸引不少網民申請;法律界人士警告,在網上呼籲他人參與擾亂遊行,經已觸犯擾亂公眾秩序行為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行。
昨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發帖,招請大量人手,七·一上街示威。申請者可選擇擔任不用上鏡的「基本示威者」、負責衝擊防綫的「衝擊示威者」及按劇本擾亂自方遊行人士的「敵對示威者」,時薪由每小時八十多元至一百三十多元不等。
六小時後被刪除
該帖文發表後隨即引來大批網民應徵。中五學生Jacky認為,活動酬金吸引,決定參加。而他估計即使有衝擊行為,但危險性有限,不擔心安全問題。但有網民呼籲其他網民不要輕易把個人資料雙手奉上,亦有網民質疑發帖者有政治動機,惟發帖者表示:「(政黨背景)唔關工作事。」該帖文於昨早上近十時上載,惟六個小時後即遭板主刪除。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基本法賦予港人有集會自由,因此以任何方法,包括僱用他人參與遊行,也不屬犯法。但由於衝擊防綫及擾亂遊行秩序則屬「擾亂公眾秩序行為」,即使發帖網民只屬戲言,他與於網上留言參與衝擊行為的網民,均違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行。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