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何俊仁律師行涉出錯被索償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任合伙人的律師行,前日遭入稟索償,被指於註銷物業押記令時出現嚴重延誤及串錯英文字,令摩星嶺恒琪園12個物業的業主蒙受損失,但業主未有說明索償金額。何俊仁表示不知道事件詳情,需向負責律師了解,但他指一般而言,串錯字並不會影響註銷押記令的效力,他希望可和對方商討解決問題。

無如期交文件 串錯英文字原訴為高雄地產投資有限公司、榮福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兩公司的董事黃熾展與謝淑芳。黃謝兩人為九龍總商會的副理事長及婦女部主任;被告為何謝韋律師事務所(下稱律師行)。

原訴指出,他們於薄扶林摩星嶺道4號的恒琪園擁有共12個物業,2005年因大廈管理費等問題,曾與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打官司,結果被判敗訴,當時立案法團指示律師行將原訴的12個物業登記押記令。

2009年8月,律師行向原訴追討欠款及訟費近90萬元,翌月原訴付清所有欠款後,要求律師行21日內向法庭解除押記令並將相關文件交予原訴。惟原訴指律師行未有如期把文件交出,只於兩個多月後把其中一押記令解除,但寫錯原訴的名字。

未及時撤物業押記令貸款受阻原訴又指出,2010年7月、即近一年後曾把另兩個單位按予上海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指有關押記令仍然存在,未能如原訴所願批出2180萬元貸款,只能以仍有押記令的條件下借貸,原訴指事件令其構成損失。

原訴指12個押記令對其造成拖累,去年8月他們去信律師行,要求註銷所有押記令及更正所有名字,但律師行未有回應,最後原訴發現律師行原來早於09年9月已註銷所有押記令,並於2010年9月申請修改原訴在押記令中的名字,包括將高雄二字的串法由"Koa Haung"改正為"Koa Hsung"。不過原訴等至12月,仍未見名字被改正,最後仍需自費向法庭申請改名。

【入稟編號:HCA313/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27628/1.html

律師都串錯英文字:funk:


秘書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