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保安遭假解僱避最低工資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最低工資五月一日實施,有保安公司率先出招逼員工解約,先到另一公司工作「過冷河」,再於五.一「回巢」,以節省日後長期服務金開支。涉及公司承認早與大廈法團簽訂合約,無法承擔最低工資落實後多付的長期服務金,唯有出此下策。工會直斥有人渾水摸魚,擔心愈多僱主藉「假解僱」剝削員工累積福利。
職工盟項目幹事李凱表示,日前收到十多名僱員投訴,指新城市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早前逼旗下二百多名保安員終止合約,由今日起改由雄獅警衞有限公司聘用,到五月一日再轉回新城市工作。
該批保安員平均年資約五年,每周上班六天,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月薪不足七千元,時薪約二十二元,低於最低工資二十八元要求;當最低工資實施後,員工月薪最少要增至八千多元。
李凱直斥,新城市逼員工解約做法可恥,員工「過冷河」轉工再重返舊公司工作,年資重新計算,損害累積年假福利;新城市以現時薪酬支付員工長期服務金,日後可「慳一大筆」,年資較淺員工,亦因曾轉公司,年資從頭算起。李估計,新城市因而節省最少三十多萬元。
十多名職工盟屬會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代表,昨午到新城市位於西環寫字樓抗議,但對方無人接收投訴信。
新城市行政經理楊小姐回應時承認,公司因無法承擔長期服務金而有此安排。她解釋,最低工資實施後,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要承擔每名保安員八千七百多元長期服務金,惟公司當初承接大廈保安服務時,合約列明法團只支付六千九百元長期服務金。
她說:「每名員工有兩、三千元差額,合約又不能更改,法團不肯承擔,唯有簽新合約。」
她更稱,行內不少公司均用類似手法解決問題,強調日後會按員工年資,將時薪調高至二十八至三十元水平,彌補員工重新計算年資損失。
李凱認為:「新城市有責任保留員工年資累積的福利,現時剝削員工年資,以法團不肯付款去渾水摸魚,不能諒解。」
他擔心其他公司模仿「走法律隙」,以「假解僱」逃避長期服務金。
勞工處表示,僱員如認為權益受損,可向該處求助。
此外,肯德基昨發聲明,指公司聘用超過一百名殘疾員工,在最低工資生效時,會按法例將員工時薪自動調整至不少於二十八元,但不會要求及不用殘疾員工接受生產力評估。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29789/1.html
工會再玩下去,只會造成公司倒閉.咁係幫助工人定害左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