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務院:禁與業務無關出國考察 [打印本頁]
據中新網9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已經2012年6月13日國務院第20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政府各部門應當執行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不得安排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考察和培訓。
條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和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節省會議開支。
條例規定,政府各部門應當執行有關因公出國(境)的規定,對本部門工作人員因公出國(境)的事由、內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進行審查,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和人員數量、在國(境)外停留時間,不得安排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考察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