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李旺陽自殺難入信 [打印本頁]
官方驗屍公布 四大疑點未解
【明報專訊】湖南省當局公布民運人士李旺陽的驗屍報告,結論是「自殺」。不過,官方的發布仍存在4個疑點未解﹕報告引述病房護士當晚見李旺陽在窗邊動也不動,卻向同房病人稱李「在做運動」,反而該病人被嚇至逃到走廊睡覺;驗屍報告指李的第4節頸椎折斷,有香港法醫專家質疑不可能是站立吊頸造成;李旺玲當日簽名同意當局驗屍火化,文件上的簽名亦被懷疑不是真迹;當局稱盲人可以綁繩結,但香港專家質疑此論點。香港及內地維權人士均表示不接受「自殺」的結論,李旺陽後援團發言人胡佳表示,所有的證據都顯示,李旺陽是不可能自殺。
湖南省公安廳昨透過官方媒體中通社發布「李旺陽死亡調查結果」,三份文件包括「湖南省公安廳調查確認李旺陽係自縊死亡」、「關於『李旺陽死亡』的聯合調查報告」,以及「湖南省公安廳公布李旺陽死因法醫學檢驗意見」,全文約1萬字,其中聯合調查報告詳述了當局的調查內容及結論。由中國法醫學會5名權威專家組成的調查組,6月23日完成報告,表示確認李旺陽用其本人病牀牀單布條自縊死亡。
除了該三份文件,官方並發放李旺陽胞妹李旺玲於6月9日簽名同意當局驗屍火化的文件,不過,本報得到一份李旺玲於6月7日簽署的法律文件,兩份文件上的簽名的筆迹明顯不同,令人質疑有人為了增加驗屍報告的說服力,不惜偽造簽名。
指現場處置屍檢依法得當
報告指出,根據屍斑等現象,推斷李旺陽的死亡時間為6月6日凌晨1至3時,李的病房所在7樓唯一的通道走廊監控錄像顯示,在此期間的前後3小時內,進出7樓病房共7人,俱為醫護和病人。調查組又認為,當局對李旺陽死亡的現場處置、屍檢、火化安葬等,均依法得當。
針對外界質疑李旺陽死亡時雙腳着地,報告解釋,李旺陽上吊過程中身體瞬間墜落,頸項受到縊索的猛烈牽拉,導致第4節頸椎橫行骨折出血致死。報告又稱,縊死不需要全部體重參與,只要頸部受到15公斤壓力就足以壓閉呼吸道,而吊死的姿勢亦有多種,除典型的懸吊,半懸、站立、坐、跪及臥等,都可以致死。
縊死布條證由李病牀撕下
報告引述公安的現場勘查稱,李旺陽當時的屍體面朝窗外,雙腿屈曲,腳穿拖鞋接地,腳跟懸空,頸部的白色布條繩結位於頸部右側,「呈不完全上吊型,『提空』明顯」,而其屍體頸部的白色布條,則證實是由他本人從病牀牀單上撕下。
李站窗前 護士稱「做運動」
不過,報告亦留下了多處疑問未能解答,包括事發當晚凌晨,有病房護士曾經看見李旺陽站在窗前,李的同房病友指李當時「挺嚇人」,但護士卻指李當時是在「做運動」,報告未有對此作詳細解釋或跟進。另外,報告指李第4節頸椎骨骨折出血,但本港法醫專家質疑,上吊者要令自己的第4節頸椎骨骨折,必須雙腳離地,甚至要在腳上綁上重物才能造成骨折,認為報告的結論不符邏輯。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7229/1.html
本帖最後由 morris_2007 於 2012-7-13 07:00 編輯
港法醫教授﹕自殺結論不合邏輯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病理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表示,該份報告有兩大疑點,他不會單憑報告得出死者是自殺的結論,並指報告結論完全不合邏輯。
死狀難解釋頸部骨折
他說,過往曾處理不少吊頸死因調查,從沒見過死者會頸部骨折,指出只有「行刑式」吊頸,以粗繩加上計算過重量的沙包,再離地問吊,才能有足夠力度造成頸部骨折。他說,以李旺陽死時被發現雙腳着地、布條纏頸、繩結在窗框的位置距離李的頭部不遠來看,理應不足以引致骨折,「就這樣企着,完全想不到為何會斷」。
對於報告引述研究說「頸部受15公斤壓力就足以壓閉呼吸道,17公斤就足以閉塞所有血管」,他認為,報告嘗試引導外間同意成人自身重量足以縊死,但他指出,有關壓力是指勒頸時的力度,而非懸垂的重量。
雙腳着地縊死 臉應發黑
報告提及縊死的身體姿勢可以有多樣化,可以「站立、坐着、跪位」等,馬宣立同意其引述的文獻,惟李旺陽死時雙腳着地,照理血液仍可靠心臟輸往頭部,但同時亦會令靜脈栓塞,血液無法向下流,此時會令血液積聚在頭部,造成面部發黑,但報告卻指李「面部青紫並不明顯」,認為與死狀不符。
至於報告認定李旺陽吊頸自殺,馬宣立認為,單憑報告內容,根本不能證明李是自吊還是被吊,以香港法醫報告或死因聆訊的做法,在未能排除其他情况時,絕不會作出自殺的結論。
退休法醫蒙海強則認為報告具有科學性,但對於雙腳着地吊頸,令第4節頸椎骨折存疑,在技術上較少見,但李旺陽可能年老或長期營養不良致骨質疏鬆,不能抹殺其可能,他基於報告內容,信納報告提出的結論。
不過,馬宣立質疑,一般死者從高處墮下、電單車意外被拋出等情况,才會造成骨折,骨質疏鬆亦不足以引起骨折。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7228/1.html
無法無天{:terrible:}
中共無法無天
中共就是法,中共就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