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 交 所 擬 引 入 「 短 暫 停 牌 」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上市公司日後因刊發「股價敏感消息」而停牌的時間,可由最少半個交易日縮短至半小時。港交所(388)刊發諮詢文件,建議引入30分鐘「短暫停牌」時段,容許上市公司發布敏感消息後申請即日復牌,但有關安排不適用於業績公告,以免業績高峰期大量股份中途停牌。
去年黑客入侵港交所「披露易」網站,拖累7公司「被停牌」半日,促使本港檢討上市公司停牌機制。根據港交所的諮詢,上市公司日後可在交易時段發布股價敏感消息,消息發布後公司只需短暫停牌最少30分鐘,便可即日復牌買賣。
公司如在交易時段復牌,需設有10分鐘復市競價時段,亦要在收市前交易最少20分鐘。換言之,公司如想申請即日復牌,最遲要在下午3時刊發股價敏感消息,並在3時30分恢復買賣。
為免市場混亂,港交所建議全取消「短暫停牌」前投資者已輸入的買賣指令(包括正股﹑窩輪及牛熊證),亦即投資者如想在公司發布股價敏感消息後繼續買賣,定必要重新輸入買賣指令。買賣指令會由港交所的系統「中央」取消,但經紀亦要改動系統配合,故港交所在落實「短暫停牌」前,會為經紀提供3個月至半年的準備時間。
除了香港及內地,海外市場如美國﹑新加坡﹑德國及澳洲等,均設有「短暫停牌」,英國更是容許上市公司在交易時段「不停站」刊發敏感消息而母須停牌。港交所認為本港應追上國際慣例縮短停牌時間,但亦要考慮本港散戶數目眾多的特點。「短暫停牌」諮詢10月8日截止,料最快年底或明年初有諮詢總結,連同經紀系統準備時間,估計新措施有望明年第二季或第三季推行。
上市公司業績一般集中在某特定時段刊發(如去年3月高峰期試過同日有124家公司出業績),故港交所認為即使落實「短暫停牌」,亦不建議適用於業績公告。換言之,日後上市公司發布業績,將維持在開市前、午飯休市期間、以及收市後進行。
2012-07-28
有引入的必要嗎 ? 不是別的地方可行 , 便也要跟著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