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3歲男孩浴場「被嫖妓」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陝西咸陽一名13歲少年7月30日隨家人去洗浴中心,一時衝動接受女技師的性服務,少年母親結帳時發現多出198元人民幣「特別服務費」揭發事件,怒而報警,惟警方稱只能治安處罰洗浴中心和女技師,因為內地並無針對女性「性侵犯」男性的明文法律規定。

「一個女的(技師)進了我的(按摩)房間,問了我的年齡,我說13歲。她聽了後,也沒說什麼,接着就開始脫衣服了。我控制不住,把自己的衣服也脫了……」身高接近1.8米的鵬鵬(化名),周一晚與女技師發生性行為後,覺得內疚和羞愧而不敢告知家人。
翌晨其母結帳時獲悉事件,猶如晴天霹靂,而兒子、女技師也都親口承認事件。警方到現場調查時,涉事女技師已不知所終,洗浴中心稱女技師不屬員工,不知其去向。

http://news.sina.com.hk/news/94/1/1/2734168/1.html

咁正{:drooling:}



當事人本身亦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