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深「5.26」飆車案 確認電動車電池無爆炸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若溪,實習記者 李薇、虎靜 深圳報道)轟動一時的深圳「5.26」飆車致死案,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由13名國內專家組成的質量鑒定組昨日公佈鑒定報告,認定事故中比亞迪E6純電動出租車電池沒有發生爆炸,整車安全設計未見缺陷。專家組認為,3名受害者死於機械創傷。但死者家屬表示,堅信E6設計存缺陷,已向法院提交針對比亞迪公司的起訴狀。
今年5月26日,深圳濱海大道紅樹林段發生致3人死亡、車輛燒燬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發生自燃的比亞迪公司E6純電動的士遭公眾質疑,認為是電動車質量不過關導致電池發生爆炸。
兩次嚴重撞擊 程度非常罕見
事發後,深圳市政府展開該電動的士的質量鑒定工作,邀請國內電動汽車動力系統、結構安全材料、燃燒特性等領域的13名專家,就車輛碰撞、動力電池、火災等幾方面開展質量鑒定。整個鑒定工作分為調查取證、專業分析研究、補充調研與試驗驗證、共同研究形成結論等四個階段。
事故鑒定報告指出,著火的比亞迪的士內的動力電池沒有發生爆炸,燃燒是因為車輛經劇烈撞擊致部分電池破損短路產生電弧,引燃內飾材料及部分電池。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526」事故質量鑒定組組長吳志新強調,本次事故形態和嚴重程度「極為罕見」。吳志新介紹說,肇事車GTR與E6純電動出租車發生第一次碰撞時,GRT的時速為183-195公里,而電動的士時速81-83公里。隨後電動車翻轉與綠化樹發生第二次「柱碰撞」時,柱侵入量高達1.05米。在兩次撞擊中,的士內三名乘員遭受的機械傷害程度嚴重超出人體承受極限,致命程度超過歐洲標準的6倍。
撞擊導致短路 引燃內飾材料
對比亞迪是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