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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醜聞 李永達愈解愈亂
【東方日報】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處理黨產不清及漏報利益醜聞再有新發展。李永達昨日再次提出新說法,指商人于品海當年出了四、五百萬元資助該黨購買恒利總部,但實情恒利單位當年賣價只有四百五十萬元,並且有做按揭,令人質疑于及其他黨員的部分捐款下落。李又指于從沒想過有租金回報,早就想將單位全數捐予該黨,但該黨高層至今沒辦理轉讓手續,反而借于持有的公司之名,每年向黨收取數十萬元租金作所謂的民主用途,令人懷疑有人想藉此蒙騙黨員及支持者,建立「無人知、無王管」的私人金庫。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多名資深黨員的憶述及當年的報章報道,恒利單位當年向銀行做了八成按揭,即首期資金約為九十萬元,由多名港同盟創黨成員集資,該黨每月繳交的租金實際上是用來供樓,至九九年供完,並一直對外宣稱是該黨的「自置物業」。
拒公開捐款人名單
不過,李永達昨接受傳媒訪問時指稱,當年黨員集資所得數額「非常少」,「十多名黨員分別付出一千至數萬元,但物業四百多萬」,最後超過九成資金是由于品海出資,「八九年拿四、五百萬,當時已可買到半山豪宅」,「故物業絕大部分股權屬於于品海是正確的」。
問及如于品海已出資四、五百萬元,為何單位仍要做按揭?李永達推說不清楚,着記者追問持有物業的公司董事何俊仁及羅致光。對於多名資深黨員均以為黨總部物業是「黨產」,他反指「相信是有黨員誤會」,否認欺騙黨員。他承認看過當年的捐款人名單,但拒絕向外公開。
推搪唔答租金下落
李永達又指出,于品海「沒想過有回報」,曾多次表明想將單位捐給民主黨,發生今次事件後,該黨會認真考慮有關問題。為何遲遲沒有這樣做?曾任該黨主席的他卸責指:「相信要問李柱銘,是很久以前的事。」「你直接問羅致光最好,他最清楚!」問及歷年來總部租金的真正下落,他再次推說:「由羅致光和何俊仁處理,相信沒交給于先生。至於用於甚麼民主運動,應該由羅致光或何俊仁交代較好。」本報昨日繼續嘗試聯絡李柱銘,但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420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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