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稱無炒樓 梁美芬任內7次買賣 [打印本頁]
九西論壇被眾對手圍攻
【明報專訊】民主派九龍西立法會候選人在now新聞台的選舉論壇上,圍攻力爭連任的西九新動力梁美芬,其中獨立林依麗指控梁美芬買賣樓宇沒向立法會申報,又指對方炒樓,但梁美芬否認漏報,並向林依麗對方發律師信,批評對方中傷。本報翻查資料顯示,梁美芬過去4年買賣樓宇7次,現時手持物業由6個減至3個。
稱無暇理 手持物業6變3
本報翻查梁美芬的立法會申報,發現她於2011年初,向立法會申報「透過一公司」增持九龍西一個物業,而在股份一項申報上,她申報的6間公司中,聲稱分別從事推廣環保、推廣《基本法》等活動,但沒有一間公司的業務是從事物業買賣。本報翻查梁的利益申報紀錄,發現梁過去4年是經過7次物業買賣後(買入2次,賣出5次),現時才剩下3個物業單位。
梁美芬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出,雖然她「透過一公司」持有物業,但並沒有該公司的股份或並非董事,故毋須申報。她指以此方法持有物業,是因為自當上議員後沒時間管理,故決定重組資產。梁美芬任議員4年,手上物業由6個減至3個,她說自己並非「炒樓」,只是沒時間管理資產,才將部分物業賣出,強調「物業大都在2005年時買入,若是炒樓就不會持有至去年才賣出」。
林依麗在論壇上,帶同梁美芬向立法會的申報紀錄,指控對方擔任議員期間,曾賣出4個位處新界的物業,雖然有向立法會申報買賣紀錄,卻「無申報間公司」,批評對方「呃緊市民」。
梁美芬多次指對方誹謗,強調過去所有買賣等紀錄已循正式程序向立法會秘書處申報,資料亦公開,批評對方「誇大失實」。梁美芬昨晚發出聲明,重申已根據立法會規定申報所有物業資料,她已委託律師向土地註冊處、公司註冊處等查證,林依麗所指的「未申報物業」登記業主並非她本人,其實「只屬同名同姓」,與她無關。
毛孟靜指「給人感覺西環契女」
梁美芬批評對方提出失實及不負責任的指控,損害其聲譽及影響選情,已委託律師向林依麗發律師信,嚴正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民主派候選人亦連接圍攻梁美芬,公民黨毛孟靜直指「好多人有感覺,你係西環契女,但比某啲人『上契』早4年」,批評梁過去4年「政績無人記得,但金句好多」。梁美芬強調自己沒政黨背景,「必須爭取左、中、右支持」。
黃毓民高叫「踢走梁美芬」1分鐘
黃碧雲狠批梁美芬08年參選時「扮獨立呃選民」,力數梁美芬過去在立法會內,反對捍衛新聞自由、反對有關普選前不為《基本法》23條立法議案等,質疑對方「點對得住九西選民?」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751970/1.html
賣樓變炒樓{:as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