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粵浙湘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長“落馬” [打印本頁]


近期,廣東、浙江、湖南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長“落馬”。廣東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浙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建明因涉民間集資案件被調查,寧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賀富昌一審被判死緩,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因行賄受賄一審被判12年。   
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記者27日向廣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証實,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廣州政府門戶網站廣州市公安局頁面顯示,何靖分管指揮中心、科技通信處、出入境管理處等單位。
  
浙江衢州公安局副局長涉集資被查 涉案數十億元
  
新華日報8月11日報道:浙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蔡建明因涉民間集資案件被調查一事,隱約揭開了一些地方權錢網絡生態鏈的一角。
  
20日,衢州市政府一官員証實,蔡建明已被有關部門帶走,該案件目前還處于調查取証階段。
  
有知情人士透露,蔡建明被調查,是由于其在擔任江山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與從事非法集資的擔保公司有牽連。
  
衢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稱,蔡建明是和他的司機一起被紀委帶走的。內部雖有“經濟原因”的傳言,但沒有人能確知蔡建明被調查的原因。一名工作人員稱,他聽說蔡建明的司機參與開辦一家擔保公司,蔡建明可能與這家公司有牽連。
  
有消息稱,蔡建明所涉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達數十億元。但截至發稿時,這一數額未得到証實。
  
浙江台州一公安分局副局長受賄40萬元幫逃犯刪通緝令被判刑12年
  
新華網杭州8月17日電   記者17日從浙江台州市黃岩區檢察院獲悉,台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原副局長張文聰在受賄40萬元后,承諾幫逃犯刪除網上通緝令,后被舉報落網。張文聰以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檢察機關查明,2008年11月,顏某因組織六合彩賭博被黃岩警方通緝。害怕之余,顏某決定找人擺平此事。她通過朋友找到了時任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的張文聰,稱“你把我的網上通緝撤下來,不再追究任何刑事責任,只要辦好事,錢不是問題”。
  
寧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判死緩 繳違法所得1600余萬
  
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寧波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賀富昌一審被判死緩。
  
寧波市中級法院9日對寧波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賀富昌(副廳級)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賀富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6642686.80元,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認定,2000年至2011年6月期間,賀富昌利用其擔任余姚市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寧波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變更用地性質、受讓股權、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索取人民幣1580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1.5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8.57萬元的汽車、鑽戒、手表等5件貴重物品,共折合人民幣16642686.80元。
  
湖南一公安局副局長因行賄受賄一審被判12年
  
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向記者通報,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對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蔡亞斌,以行賄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蔡亞斌在擔任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局長、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長、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行政執法、基建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14次收受王某某、劉某某、李某某、石某某、周某某等人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19萬多元;2006年蔡亞斌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給時任湘潭市公安局原局長黃某某人民幣50000元及美元3000元;另蔡亞斌個人及家庭現有財產折合人民幣1849萬多元,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中不能說明財產來源的部分599萬多元,且無合法來源的依據。

http://www.singpao.com/laxw/layw/201208/t20120829_38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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