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酒駕兩死 大學副校長判緩刑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為明酒後駕車,致使二死四傷案件前日二審宣判,法庭推翻此前一審法院三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改判三年緩刑。
法院認為廖是農業領域高科技人才,有自首情節,事故後又積極賠償,構成緩刑理由。
去年三月,廖酒後駕車釀成二死四傷的慘禍。案發後賠償死傷人員二百萬元。鑒於其有自首情節、賠款積極,一審法院判刑三年。廖不服提起上訴,要求改判緩刑。死者楊菲父母則認為一審量刑「過輕」,廖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亦提出上訴。
曾因酒駕被判入獄半年的音樂人高曉松在微博上語帶諷刺評論:「撞死兩人一天牢房都不用坐,凸顯了黨和政府人性化的追求!歌唱祖國!」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05/-163-2840132/1.html
刑不上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