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鄭州「房妹」父涉濫職被捕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河南省鄭州市檢察機關前日以涉嫌職務犯罪,批准逮捕近日成為網絡反貪焦點的「房妹案」主角翟振鋒。翟曾任鄭州二七區房管局長,上月底網上爆出他女兒擁有11套房產,「房妹」之名由此而來。


新華社報道,專案組查實,翟氏夫婦及兩名子女曾擁有31處房產,但並非網上爆料所指的「經適房」(供應中低收入人群的廉價住房),其中20套位於同一屋苑,是翟家親屬持有的地產公司解散時按股份分得,另外11套則是經商獲利所購。翟在2010年9月才卸任房管局長,其家人在其任上成立過多家地產公司。


但專案組發現翟妻李淑萍曾協助兩名房管人員違規取得27套「經適房」,翟氏夫婦還以翟「前妻」死亡與李「再婚」的虛假理由,騙取批准生育第二胎。


翟振鋒過往多次被舉報,但最嚴厲處分是在2011年開除黨籍與撤職,未被司法檢控。內地傳媒引述舉報者稱,翟有「保護傘」,得以長期逍遙法外。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162-2872106/1.html

天網烣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