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一日一毒果 真相遠離我」 [打印本頁]
【東方日報】休假中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被《蘋果日報》誣衊歧視新移民,幸而林奮強取得當日錄音聲帶,證實《蘋果》的指控全屬子虛烏有,歪曲事實。《蘋果》昨日在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但未能平息市民心中怒火,數百網民不甘林奮強被屈,昨日凌晨時分已到《蘋果》網頁留言洩憤,要求總編輯張劍虹辭職下台,他們狠批「一日一毒果,真相遠離我!」有立法會議員更呼籲港人罷買、罷看《蘋果》,運用市場力量擊退傳媒歪風。據悉林奮強正認真研究是否正式入稟控告《蘋果》誹謗。
《蘋果》昨日頭版報道,總編輯張劍虹承認日前報道錯誤,將林奮強於論壇上表示「我完全唔係歧視新移民」的字句,誤聽成「我係完全歧視新移民」,張劍虹鄭重向林奮強道歉,但他死撐《蘋果》絕非作新聞,「係記者聽唔清楚、唔小心」。
林已否認 報道照出街
林奮強昨日接受本報查詢時不願再評論事件,但消息透露,林與律師研究後,認為《蘋果》報道出錯,嚴重損害其名譽,證據確鑿,即使已公開道歉,仍有足夠理據控告《蘋果》。尤其是《蘋果》一共有兩名記者出席該論壇,應有即場錄音,沒理由同時聽錯或記錯;事後《蘋果》記者找他回應,他已明確否認講過該番話,但報道照舊出街,令人質疑並非一時無心之失;林奮強亦擔心有關報道手法,會影響其他有熱誠加入政府服務香港社會的人卻步,故正認真考慮是否正式採取法律行動。
只道歉了事 難息民憤
《蘋果》道歉消息傳出後,大批網民湧入《蘋果》網頁留言炮轟,最早一人於凌晨四時許留言。大部分網民均批評《蘋果》錯得證據確鑿,有網民更非常「心水清」,指特首梁振英就僭建一事已向公眾道歉,但《蘋果》仍窮追猛打要求他問責下台,按此邏輯,《蘋果》只道歉了事實難息民憤:「CY有認錯,《蘋果》又要佢落台,如果人做錯就要下台,咁《蘋果》今次都要下台囉。」
對於張劍虹堅稱只是記者「聽錯」,並非作新聞,不少網民不接受此荒謬解釋,認為「『係』同『唔係』的確容易聽錯,但只要一聽前文後理,好容易發現問題」。有網民更質疑《蘋果》極速道歉,是另有企圖,擔心報道中對林奮強的其餘指控亦屬子虛烏有,要求《蘋果》公開整個偷拍片段,讓公眾知道「仲有無砌人生豬肉。」
李卓人認衰 「插錯人」
到昨日中午,已有數百網民留言鬧爆《蘋果》,不少更自稱《蘋果》忠實支持者,強調傳媒享有新聞自由,但報道須真確無誤,批評其做法令讀者失望。「就算政府點衰,插佢都要有證據」、「《蘋果日報》依家自焚式畀位人入,對得住讀者嗎?」
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表示,《蘋果》報道失實屢見不鮮,今次對象是行會成員就迅即道歉,但人民力量等政敵的歪曲報道卻置之不理,反映《蘋果》只向權貴獻媚、向權力低頭,呼籲市民運用消費者力量,從今日起罷買、罷看《蘋果》。而當日被《蘋果》誤導錯批林奮強的工黨主席李卓人,承認自己「怪錯人、插錯人」,但他指林奮強建議港鐵加價的言論,仍然反映他不知民間疾苦。
《蘋果日報》過往部分失實報道
二○一一年八月 《蘋果日報》報道「中大迎新營玩死女生」,指十九歲物理系女生李天蔚參加迎新營後,情緒突轉,鬱鬱寡歡跳樓自殺,後來,中大各新生輔導營籌備委員會發表聲明嚴正譴責,不滿《蘋果日報》嚴重損害中大形象。
二○一一年六月 《蘋果日報》報道「公安加裝偷聽器,中港車全竊聽」,後經專家測試後,證明車載卡不能竊聽。
一九九八年 《蘋果日報》未經證實,於頭版刊登一篇誹謗女律師朱蕭菊圓的報道,令她患上抑鬱症及早產,法院判《蘋果日報》賠償逾三百二十萬元給受害人。
一九九八年 上水天平邨發生母殺兩子再跳樓自殺三屍命案,《蘋果日報》「獨家報道」死者丈夫陳健康北上尋歡,更刊出有關照片,及後陳健康承認收取《蘋果日報》五千元酬勞,造假新聞,《蘋果日報》所屬的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刊登全版啟事,公開道歉。
網民精彩留言
「講到咁大義凜然,咁點解無人承擔責任嘅?老總,主編,記者立即全部辭職,齋道歉有×用!」
「唔通道歉咗,個報道就唔存在?」
「《蘋果》記者有幻聽?收×呀你蘋果!你老作就老作,扮乜×嘢聽漏咗個『唔』,兩句完全唔同晒,唔播(錄音)已經知你身有屎,夠膽就公開記者整場偷拍片。」
「創作自由+新聞自由=創作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依家自焚式畀位人入,對得住讀者嗎?」
「肥佬黎(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旗下刊物當佢係連載小說就得。」
「生果報老作新聞,睇咗咁多年來都唔止呢次,好彩我仲會睇其他報紙,只睇你一份嗰啲人,唔畀你哋洗腦就奇!」
「爛蘋果,日日作文已經去到家常便飯地步,醜化中國人、洗青年人腦,根本係香港第一大邪教,報業評議會好應吊銷佢牌照。」
「醜陋日報,一日一毒果,真相遠離我!」
「根據我喺呢度(蘋果日報)學番嚟嘅智慧,跟住應該就係(蘋果管理層)問責落台啦。」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2-2872209/1.html
有人會選擇性失明{:lau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