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春航班 燃附費下調 [打印本頁]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民航處昨批准航空公司下月起的新春期間下調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短途航班燃油附加費最高為二百二十七元,長途航班則為九百零八元,減幅分別為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七,新收費有效期為新春期間的二月一日至廿八日,有關附加費是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
民航處發言人表示,客運燃油附加費是在航油價格出現波動的時候,幫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額外經營成本。作為香港的民航當局,民航處必須按照有關的雙邊民用航空運輸協定,審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申請。
各航空公司獲准徵收的燃油附加費水平詳列民航處網站,市民可瀏覽。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123/-2-2878660/1.html
減幅只得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七{:d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