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冤案律師平反 「薄王時代不再」 [打印本頁]


冤案律師平反 「薄王時代不再」.jpg 打命案官司 被指教唆作偽證

【明報專訊】曾經引起內地法律界「護法行動」的廣西北海律師偽證案,日前取得大突破,法院裁定案中4名疑犯殺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被指涉嫌做偽證的辯護律師楊在新也獲撤案。重獲自由的楊在新表示,此役之後全國執法部門將會明白,「中國與薄(熙來)王(立軍)時代已不一樣」,但也有參與辯護的律師指出,案件包含不少偶然因素,不能代表中國法治總體進步。


4疑犯脫殺人罪還自由

上周三,北海中級法院宣判一宗僵持超過3年的命案,5名被告中1名無罪,4人罪名降格為尋釁滋事罪,但刑期均少於已扣押時間,5人即時恢復自由。被指教唆作偽證、正取保候審的律師楊在新,也在同日收到公安的撤案通知。

楊在新前天對本報說,北海案的勝利會鼓勵更多律師參與維權活動,律師再受到打壓和逼害時,將能獲得更大支持,而司法機關也會更顧忌,「他們會明白到,現在與薄王時期的中國司法情况已大不一樣」。楊在新表示,自己身陷囹圄時得到社會的幫助,有義務回報,春節後將會和北海律師團其餘律師一起「充當火槍手,為全國的維權案件抱打不平,絕對會大幹一場」。

2009年11月,在北海跑船的17歲少年黃煥海與另一群年輕人口角鬥毆後失蹤數日,警方將5人列作疑犯帶走, 5天後,黃的屍體在碼頭被撈起,檢察院一年後就疑犯提起公訴。過去3年,這宗案件成為中國法治之路艱難的一個縮影:公安被指為了「年內命案全部破案」的政績,逼迫疑犯承認用刀殺人,其後屍檢卻顯示死者無刀傷;案件由於證據不足遲遲不能定罪,公安與檢察乾脆把辯方證人、辯護律師均變成被告。

2011年6月,楊在新等4名律師被捕,當時是捲入重慶打黑爭議的北京律師李莊偽證罪刑滿出獄不足72小時之後。法律界擔心,薄熙來治下的重慶執法模式將蔓延全國。曾參與李莊案辯護的楊學林說:「中國律師以為李莊出獄了,日子會好過點,但又抓了一個律師......這導致了中國律師的警覺。」


「北海律師團」創護法先河

包括楊學林與李莊案另一辯護律師陳有西在內,全國各地數十名律師組成「北海律師團」,趕赴北海與當局交涉及在庭上抗爭,引起全國輿論關注,被形容為「北海護法」。此後,律師「抱團護法」的維權模式在貴州貴陽、江蘇常熟等地被複製。

楊學林向本報表示,這宗案件對中國刑辯律師來說是里程碑,「奠定刑辯律師在中國司法的地位和作用」。他說,如果沒有楊在新最初的堅持,很可能已經有被告被槍斃。楊在新將為自己的冤獄申請國家賠償,並準備追究公安和檢察機關的法律責任。楊學林等則已提出上訴,為4名改判尋釁滋事的被告作無罪辯護。目前,這宗曾轟動一時的兇案已成無頭公案,楊學林批評,公安從一開始就集中精力安插罪名,錯失偵查良機。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0/-162-2893003/1.html

有公安做偽證,應該拉人{:announce:}


同行:偶然因素助翻案

【明報專訊】「以這個案子評價中國司法的進步,可能還達不到。」在法律界歡呼北海案判決之際,辯護律師楊學林卻顯得相當謹慎。他表示,北海案剛好碰上了一個肯堅守法律的審判長,而且引起了全國關注和一眾律師的強硬抗爭,有眾多偶然因素,因而並不能單純據此理解為中國法治環境改善了。


巧遇審判官守法 非法治改善

楊學林表示,北海案審判長張黔鄂在審判程序中,能充分保障律師和被告訴訟權利,在他多年刑辯執業經驗中,這樣的法官實在不多見。「所有審判長其實都想守法,但由於他們面臨背後的壓力,在法庭上會做出不同的方式......也有把律師趕出庭的,不准辯護律師發言的。」他說,北海殺人案拖了3年仍因證據不足而不判刑,也有審判長開明的因素在內。

廣東堅信律師事務所主任成尉冰在微博表示,如果北海的張黔鄂法官因為本案被「邪惡的大腦殼」秋後算帳,律師界必須再次鏖戰北海,全力以赴解救張法官,「不為別的,只為法治的最後一點星火」。


疑犯改判輕罪 為公安留面子

楊學林指出,4名被告雖然故意傷害罪不成立,但也被判尋釁滋事,可以看到法院對檢察院也有妥協,「這樣判就不是(公安與檢察)全錯,不管怎樣,這些人還是『有罪』的,公安局抓人沒有抓錯,公訴機關也沒有錯,給他們留一點面子」。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0/-162-28930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