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碳交易中國市場崛起任重道遠 [打印本頁]
8月16日,上海市宣布全面啟動碳交易試點,並要力爭成為兼容性、開放性和良好示範作用的碳交易市場典範。據悉,有200家高耗能企業被納入上海市試點範圍。
包括北京、上海在內,目前全國共有7個省市率先展開碳交易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為2013年至2015年。隨著全國各試點城市碳交易籌建工作緊鑼密鼓地開展,雛形已然顯現的中國碳交易市場似乎正待崛起。
作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家,我國一方面承受著巨大的減排壓力,另一方面也不斷加強低碳領域的政策、技術和資本推動力,以此實現一個人口大國在氣候變化的全球治理中不可推卸的責任和使命。碳交易作為節能減排的創新機制之一,既能為我國經濟繁榮帶來新的資金和活力,也為我國在低碳熱潮下到來的碳金融時代爭取一定的話語權提供保障。
目前,我國各地方在碳交易技術路徑、交易模式等方面雖進行了一定探索,但“熱潮”背後反映出來的問題卻不容忽視。在業務結構上,我國90%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只能賣給國際買家,國內業務主要集中在自願碳減排方面,占全球碳交易市場的比例也很小。並且難以回避的是,我國的碳交易市場仍處在起步階段,試點城市的成敗與否將直接決定我國真正建立碳交易市場的步伐快慢。目前天津、上海、北京等地雖然已經有了一定的市場規模,但我國要建立完備的碳市場交易體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難實現大躍進式的快速增長。
碳交易機制的形成是一個系統工程,具有相當的復雜性,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包括法律、標準、計量、測算、核查、監督、規則等,涉及的行業也十分寬泛,可以說,只要有能耗的地方都可能通過節能而產生節約下來的“碳”。面對如此繁雜的內容,若想建立一套相對完整的碳交易機制,確實需要相當多的部門、單位共同參與,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事實上,一個完整碳市場的建立需要滿足3個基本條件。首先,要明確設置碳排放總量,然後對減排地區及減排行業的排放額進行合理分配,使碳排放配額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從而賦予碳資產交易一定的物質基礎。但目前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減排配額體系,即使確定排放總量,技術手段也難以確保碳排放額的公平分配,在諸如碳交易標的物的確定、排放源的監測核查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其次,只有建立一個完整的市場才能給碳交易帶來較好的穩定性和流動性,進而實現碳交易,發現價格、降低交易成本和規避風險的市場功能。自2008年北京、上海和天津成立了三大環境交易所之後,杭州、武漢、大連、廣州等城市紛紛跟進。據悉,全國還有多家碳交易所在建或列入當地政府規劃,遍及全國各區域、各省市。從實際效果來看,碳排放交易所大多並無實質性業務。同時,目前國內企業對於碳交易並未形成統一概念,雖然也有很多企業自願加入到碳交易體系當中,但並非市場主流,在碳排放難題集中的鋼鐵、化工、建築等領域鮮有碳排放大戶參與其中。
第三,為確保碳交易產品減排量的真實可靠,必須有獨立第三方的科學認證體系。然而在實踐操作中,如何對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行計算、監測還需要有一定的標準和經驗可循。目前,通過一系列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國內很多重點企業在政府部門的幫助下,在能源監測統計、匯報審計等方面建立了一定技術、設備和人才的基礎,但仍不夠。
沒有可借鑒的有利經驗就沒有盡善盡美的方案,當前中國碳交易體系的不健全,仍需要時間來慢慢修補和填充。當然,在目前國際社會普遍關註氣候變化、爭奪全球碳交易市場更多主動權的背景下,我國必須盡快建立健全碳交易體系中政策措施、交易規則、核查體系以及市場監管體系,讓碳交易從務虛真正走向務實。否則,碳交易市場的滯後,不但將嚴重阻礙市場機制對節能減排的促進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我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上爭取更多的定價權和主動權,甚至在不遠的將來,“貿易霸權”或許還會上演,今年1月份的歐盟碳關稅事件無疑就是一個鮮活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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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該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