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深圳試點開除不合格黨員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廣東省在8個試點展開「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深圳寶安區石岩街道是其中一個。該街道在2011年有黨員400多人。廣東省其他試點包括清遠市清新縣、東莞市寮步鎮等,若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不交黨費,都有可能成為「不合格」黨員,予以警告後仍不改正者,可能被除名。


「街道」是中國最小的行政級別,石岩街道下轄9個社區共32萬人,2011年有黨員466人,「處置不合格黨員」的細則已經出台。為保持中共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廣東省委早前開始探索黨員「能進能出」機制,共有8個試點,先前已開展試點的包括有清遠市清新縣、東莞市寮步鎮等。


清新縣禾雲鎮井塘村去年已有3名黨員因長期不參與黨組織活動、不及時繳交黨費,遭批評教育,若仍不改正將被清退出黨。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9/-162-2898422/1.html

最實際係加強吏治{:announce:}




腐败官员,一律开除党籍交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