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剛果拒還債 盼人大釋法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剛果民主共和國欠美國對沖基金約八億港元,上訴庭去年准基金以國企中國中鐵(390)支付予剛果的採礦入場費抵債。剛果昨上訴終院,與介入此案的律政司均認為剛果與國企的交易屬外交事務,本港應與內地一同奉行外交絕對豁免權。剛果又要求終院提請人大釋法,倘終院接納,將會是回歸十三年以來終院首度主動要求人大釋法。
這宗由商業糾紛演變成牽涉主權國豁免權問題的案件,昨於終院開審,預計審訊六天。律政司派出四人重量級律師團介入此案,除了本港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外,更聘來專長國際法的御用大律師Vaughan Lowe。據悉,律政司認為根據《基本法》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特區的外交事務」,支持剛果在港免被起訴。
上訴庭早前基於中鐵支付剛果的二億美元(約為十五億五千萬港元)採礦入場費純為商業性質而判剛果敗訴;代表剛果的資深大律師Barrie Barlow為扭轉乾坤,昨力陳剛果與中鐵的交易是外交事務。Barlow指出,國企中鐵協助剛果興建機場、公路、二百所醫院及五千個公屋單位,剛果則讓中鐵在當地採礦,足證那是兩個國家的交易,本港法院無權審理。不過,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至少三度重申,本港司法獨立,終院會公正地彰顯公義,只會判斷此案是否涉及外交,而不會考慮外交政策理據。
Barlow又指出,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為此案致函予高院原訟庭、上訴庭及終院,指內地一直維持「絕對豁免權」立場,即主國權免被起訴。
Barlow批評上訴庭只將英國普通法案例搬字過紙,而沒有考慮本港的獨特情況,指出本港應與內地一致奉行豁免原則,否則會削弱中國主權利益及穩定,對國際和諧也有影響。Barlow表示,若終院對此有任何疑問,應主動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本港在主權國豁免權方面的取態。
剛果八十年代向南斯拉夫公司借巨款發展水電工程,○三年仲裁敗訴,美國對沖基金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承接債項,並於○八年獲悉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在剛果取得採礦權,遂要求法庭禁止中鐵付款予剛果,而將採礦入場費用作抵債。原訟庭認為中鐵與剛果的項目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合作,裁定本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判剛果勝訴;上訴庭則於去年推翻判決,認為本港應跟隨普通法的「限制性豁免權」法則,判剛果敗訴。案件編號:終院民事上訴五至七——二○一○。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49548/1.html
美國對沖基金追數關香港x事?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1-3-22 09:5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剛果民主共和國欠美國對沖基金約八億港元,上訴庭去年准基金以國企中國中鐵(390)支 ...
法院係依照法律條文同先例辦事。
所以時不時會出現呢D奇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