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處突方面,深圳市公安局借鑒香港警隊衝鋒隊模式,各分局成立衝鋒隊,隊員由特警反恐最小作戰單元3人(1名狙擊手和2名突擊隊員)和各分局機訓大隊特警中隊3名民警組成,由特警指定指揮員,負責衝鋒隊行動。每個衝鋒隊配備運兵車、裝甲車、槍支及反恐、防爆等裝備,以車巡為主,重點處置各類暴力犯罪案件,每日路面巡邏和設卡盤查時間不少於8小時。專項整治方面則是各分局根據本轄區的治安整治需求,每周進行1至2次專項整治行動,採取重點整治、圍村清查等多種方式進行。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2/26/CH1302260005.htm
普通警車就行,不用使用運兵車、裝甲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