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炸死政法官女兒 老翁被捕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山西警方昨日表示,偵破2月18日臨汾市襄汾縣李姓政法委副書記家中發生的爆炸案,拘捕一名69歲楊姓男子,並在其住處搜獲411枚火藥雷管和26發獵槍子彈。楊供稱涉案炸藥、雷管等爆炸物品係其在1970年代任鄉鎮武裝部長期間私藏,但警方未有公布其犯案動機。

事發當日,該政法委副書記一家三口從外地回家,其讀大學的女兒觸動一個爆炸裝置,當場被炸死。因事涉政法官員,網民猜測可能與貪腐有關。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09/-162-2914047/1.html

1970年代炸藥、雷管性能一早失效,擺明係替死鬼.


不算環境應力,軍用雷管的壽命4年、民用2年。一旦過期,發火的成功率大幅降低直至0。
1970年的雷管已經放了43年,算上環境應力,成功發火的幾率等於0。加上雷管只有412枚(411+1),那麼即便發火成功率為0.5%,挑中那枚會發火雷管的機會也等於0。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炸藥。
因此引發爆炸的不可能是上述的雷管和炸藥。

結論:有兩種可能
(一)楊姓男子從其它途徑得到了可用的雷管和炸藥,但隱瞞了這一事實(因為爆炸後的雷管無跡可尋)
(二)兇手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