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3月14日選出國家主席與國務院總理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本次全國兩會在昨日選出政協領導層後,接下來的重頭戲是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新任國家主席與國務院總理將分別在本周四和周五選出。

根據規則,選舉和決定任命將在周四、五、六的連續3次全體會議上進行,其中周四(14日)選舉全國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常委,以及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和國家軍委主席。周五則對國家主席提名的國務院總理人選,和對國家軍委主席提名的軍委副主席、委員人選進行投票表決;同日並選舉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周五選出總理後,由總理提名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央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在周六的大會進行表決。

除了全國人大常委按照不少於8%的差額比例選出產生,其他國家機構領導人進行等額選舉,選舉或者決定的人選,只需獲得過半數贊成票即可當選或者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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