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報業團體譴責《蘋果》失實報道 [打印本頁]
《蘋果日報》今年一月刊登有關「林奮強歧視新移民」的報道,內容嚴重與事實不符,引起公眾譁然。一個報業團體接獲十七名公眾人士對《蘋果日報》報道失實的投訴,經研究後認為投訴表面證據成立,裁定《蘋果日報》違反《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第一條,昨日對《蘋果日報》予以公開譴責。
屈林奮強歧視新移民
十七名公眾人士早前向香港報業評議會投訴,指一月十三日的《蘋果日報》刊登標題為「放假演講、口沒遮攔、林奮強:我歧視新移民」的報道,嚴重與事實不符,投訴人認為該報於頭版報道林奮強的言論,曲解並錯誤演繹新聞材料,向公眾傳播失實及錯誤訊息,嚴重違反傳媒專業守則,更對傳媒公信力產生不良影響。
該會經過審議後,認為《蘋果日報》有關報道違反守則,去信要求回應,但限期過後仍未獲回覆;該會執行委員會經研究後認為,根據林奮強公開的論壇講座錄音判斷,該報道明顯與事實不符。林在錄音中說:「我完全唔係歧視新移民,嚟到香港嘅,法律上係香港人,就係一等公民。」該會認為根據上文下理,應可清楚明白其本意並非歧視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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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並非報評會成員,報評會亦無權施加罰款等懲處。本報就此向《蘋果日報》查詢,但至截稿未獲回覆。林奮強昨引用早前聲明,重申記者絕不應靠「疑似」指控,作為報道以至判斷事實的基礎,林表示不會追究,也不會要求賠償。特首辦發言人表示,林奮強現正休假直至另行通知。
《蘋果日報》於今年1月13日,刊登標題為「放假演講 口沒遮攔 林奮強:我歧視新移民」的頭版報道,指他在一閉門論壇上演講談及貧窮和新移民引發的住屋問題,聲言「我係完全歧視新移民」。報道刊登當日,林於公開場合播出論壇錄音,顯示當時他是說「我完全唔係歧視新移民,嚟到香港嘅,法律上係香港人,就係一等公民」,該報總編輯張劍虹當日承認報道錯誤,向林奮強鄭重道歉。
東方日報 / 明報
譴責《蘋果》失實有咩用{:asking:}死豬不怕開水燙{:angry:}
記者協會無表示譴責?
苹果的老板难道不是新移民?
五毛党 發表於 2013-3-21 16:26
苹果的老板难道不是新移民?
曾經都係大陸人
12345 發表於 2013-3-24 12:21
曾經都係大陸人
数典忘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