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巡警隨身攝錄證清白 [打印本頁]
【東方日報專訊】兩醉漢街頭挑釁兼襲警,反指「差人打人」,警員靠新裝備的隨身攝錄機證真相。西九龍衝鋒隊警員昨晨在尖沙咀調查傷人案時,有三男兩女途經現場,有人醉酒出言挑釁:「無帶身份證,唔知差人拉唔拉呢?」隨後被警員截查,期間有人「玩嘢」推撞警員,警犬即撲咬醉漢,另一友人涉襲警同被帶署,警長與一名疑犯受傷送院,過程被警員以試用中的隨身攝錄機拍下案發過程,案件交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調查。
被捕姓蘇(卅七歲)及姓盧(廿九歲)男子,涉嫌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蘇亦涉嫌襲警。昨晨五時許,衝鋒隊警員到尖沙咀棉登徑調查一宗傷人案,並在附近兜截疑人,發現三男兩女滿身酒氣遊蕩,其中一名男子稱:「我無帶身份證,唔知差人拉唔拉呢?」同行女友人向警員解釋:「無嘢o架阿Sir,佢飲醉酒咋!」警員遂向其警告,要求他們離開。其後警員帶同警犬巡至麼地道近河內道時,再發現五人在該處喧嘩,於是上前截查,要求眾人出示身份證。
情緒失控 推撞警長
滿身酒氣的蘇及盧,情緒失控拒絕合作,走近警員大聲指罵,有人推撞一名警長,其他警員上前喝止,醉漢不斷反抗叫囂:「我啱啱行出嚟咋喎!我無犯法喎!」最後由四名警員合力制服帶上警車,但他仍不斷挑釁警員:「我認住你呀!」期間另一名男子疑因揮動雙手碰到警犬,警犬隨即起擒噬咬其腰部,警員見狀立即詢問盧是否需要睇醫生,盧稱:「唔使!」
但在場一名身穿短褲長靴的女子大叫:「差人打人呀!」又致電報警稱友人被狗咬,態度囂張,她多次催促警員:「阿Sir叫咗白車未呀?」但期間有警員按動胸前的隨身攝錄機,將過程拍下。對於被指打人,有警員向記者稱,「由得佢講啦,我哋拍低晒!」警方將二人帶返警署後,召救護車將盧送院,被襲的警長胸口受傷,亦送院治理。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323/-4-2925725/1.html
試用十日 首作檢控佐證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警員隨身攝錄機開始試用僅約十天,昨日首次派上用場,警察員佐級協會秘書長何佑漢表示,有關調查人員會檢視由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片段,從而就昨日的醉漢涉嫌挑釁警員事件,作出適當檢控。
何佑漢指出,隨身攝錄機是運用在衝突場面,而衝鋒隊的人員亦適合佩戴,同袍對儀器的使用持正面態度,以西九龍為例,經常有醉酒人士滋事,會與警員發生肢體衝突,事後借醉否認,而隨身攝錄機內的片段便能成為檢控佐證。
何亦指現時每輛警車均有一部隨身攝錄機,建議局方全面推行,以保障警員與市民的利益,避免雙方不必要的爭辯。對於醉漢涉嫌挑釁警員事件,有關調查人員會檢視由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片段,從而作出適當的檢控。
購入50部 半年後評估
警方早前從英國購入五十部隨身攝錄機,於本月十一日起試用,半年後作出評估,再決定是否全面使用。有份試用的包括港島總區機動部隊、新界北總區及西九龍總區衝鋒隊人員。警方表示,攝錄機主要拍攝有對抗性質或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如示威、警民衝突或黑社會打鬥等,以作為檢控佐證。隨身攝錄機會掛在警務人員的胸口,如果市民故意遮擋鏡頭,會被控以阻差辦公。警務人員啟動拍攝前盡可能先預警「現在開始拍攝」,但若警務人員認為現場混亂,有權在未有預警下拍攝再知會被拍攝者,而市民亦有權向警方申請索取影片。若拍下的片段與案件有關,會交予負責該案主管輔助調查,但如果無關,會在拍攝當日起的三十一日後銷毀。同時總區的高級警司有權以可能有助日後調查為由,延長保存片段,存有影片的記憶卡會保存在警署機密位置,確保不洩漏。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323/-4-29257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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