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解放軍發戰時抗命立案準則 [打印本頁]
中國軍方發出《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主要針對戰時軍人違抗命令的行為作出立案規定。
《解放軍報》今天全版刊發最高人民檢察院與解放軍總政治部的這份規定,主要針對戰時軍人違法行為,包括謊報軍情等。
在叛逃罪方面,《規定》指出,因反對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出逃、攜帶軍事秘密出境不歸、申請政治避難、叛逃敵方與發表叛國言論等行為者,應當被立案調查。
文件也有一小部分提及非法出售軍隊房地產和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等貪污腐敗行為,另外也涵蓋了虐待部屬和遺棄傷病軍人等罪行。
《規定》之適用範圍包括解放軍與武警部隊的現役軍官與學員,也包括文職幹部。
一些中國網民對這份《規定》的出台感到疑惑,關注這是否為了開戰而作準備。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