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粵官包庇盜採河砂 受賄超2000萬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叢書  廣州報道) 廣東省檢察院前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2012年查處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西江流域盜採河砂系列案牽出了廳局長一串,廣東省水利廳原副廳長呂英明、水利水政監察局副局長毛益勇等人充當「保護傘」收受巨額賄賂,初步核定超過2,000萬元。

嚴重危害西江防洪堤壩
 
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呂英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濫用職權,違法批准某些企業的河道採砂許可證延期,導致西江河道被嚴重破壞、國家遭受巨額的經濟損失。毛益勇等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盜採河砂,卻沒有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查處,導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盜採,嚴重危害防洪堤壩安全。這僅僅是西江流域盜採河砂系列案的冰山一角,據介紹,省市縣三級均有人落馬,包括一般的工作人員。廣東省檢察院還透露,肇慶市封開縣、德慶縣兩地水務局有關工作人員同樣為盜採河砂團伙充當了「保護傘」。
 
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對上述人員立案偵查。據了解,經廣東省委同意,省檢察院黨組決定今年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查辦與預防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專項工作。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4/04/CH1304040029.htm

河砂變金砂{:heyh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