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環解放軍碼頭平日開放 [打印本頁]
議員促交代使用安排
【明報專訊】中環填海工程如火如荼,城規會修訂中環填海部分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將一段150米長,面積約0.3公頃的土地修訂為「軍事用地」,惹來環團和立法會議員質疑,指解放軍碼頭會截斷臨海的中區海濱長廊,呼籲市民趕及昨凌晨諮詢期截止前,將反對書電郵至城規會。政府昨強調,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會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
工程最後階段 已建4小屋
城規會將擬建軍事碼頭的土地用途,由原先的「休憩用地」修訂為「其他指定用途」,並註明「軍事用地」地帶。記者昨到中區海濱,可見軍用碼頭建造工程已進入最後階段,碼頭範圍已建有4間小屋,高4米左右,屋頂有長逾100米的裝飾用橫樑,作為碼頭的無形界線,但記者不見有圍欄之類物件。
多個環保組織昨到海濱示威,要求政府「還港於民」,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要求政府交代解放軍使用碼頭時的交通安排,環保觸覺譚凱邦則認為軍用碼頭位置亦應劃為公眾碼頭,解放軍與公眾可同時使用,解放軍不應有優先權。
政府:10多年來多次公開解說
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早在10多年前已說明該範圍為軍用碼頭,過往亦多次公開包括向立法會解說,現階段只是就分區大綱圖作「技術性修訂」。他強調,因應港府要求,駐港解放軍早於2000年已承諾,碼頭毋須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作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使用,即使軍用碼頭須關閉作軍事用途,公眾仍可由碼頭南面的行人道穿越海濱長廊,而近期駐軍再次確認這承諾。駐港解放軍昨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政府表示,在中區海旁設立解放軍軍用碼頭是遵照中英兩國政府於1994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對於城規會建議在軍事碼頭加入10米建築物高度限制,被指向解放軍送大禮,發言人指現時軍用碼頭用地已高於水平基準4.2米,加上碼頭現有約4米的建築物,已接近高度上限。
早標明位置 沒展示設計
事實上,早於2000年公布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已標明碼頭位置。但本報發現,政府過去一直對軍用碼頭的設計保持低調,2006年公布中環新海濱模型,甚至之後兩階段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都沒有展示碼頭的詳細設計。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416/-2-2944320/1.html
個碼頭本身係解放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