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潛母校聖保羅再犯偷書 港大畢業生囚22月 [打印本頁]


屢次因偷書而出入監獄的港大畢業生,憂慮未能找到工作,出獄後不足一個月又重拖故技,潛入母校聖保羅書院,偷去學生課本以轉售圖利。他昨承認入屋犯法罪,去年曾因同類事件被判監禁22個月的被告,昨同一法官席前再被判囚22個月。


藉「比賽」潛入偷書轉售

36歲的被告楊某過去有7次案底,其中4次為爆竊案件。他於1998年港大文學士畢業,在多家公司任職部門主管及財務經理等。惟過去他多次因偷書被捕,數年間多次坐牢。法官潘兆童認為,被告明顯未有汲取教訓,上次案件判刑亦不足以阻嚇他。

去年11月12日,聖保羅書院一名女教師發現教員室外的書架上,21本「雅集」英文文法學生課本不翼而飛。翻查閉路電視記錄,發現被告於兩日前下午進入學校,在教員室外翻動失竊書本,放進袋後離去。其後被告到附近一家書店欲出售該批書本,但該書店不收舊書,被告離去後把書丟棄。

警方於11月30日拘捕被告,在其家中找到與閉路電視中男士脗合的衣物。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聲稱,當日欲回母校聖保羅書院參加「西瓜盃」比賽,但當日並沒有該項賽事。被告又稱,忘記是否到過案發的教員室外及偷書,他當日在校門登記時未有使用自己名字,而是以一名友人的姓名登記。


辯稱女友離世破產打擊

辯方指出,被告原有一名在國際學校任教的女友,但2002年女友因與人爭執暈倒送院,其後發現有心臟問題,翌年懷孕期不幸去世,加上自2008年經歷金融風暴,被告於翌年破產,連串打擊令他患上抑鬱。

辯方指出,被告在案發時面臨財困,剛出獄的他擔心未能找到工作,終再度犯案,他昨已準備好2520元的支票,賠償學校損失。

法官認為,被告一開始便以假資料登記進入學校,可見他有預謀犯案,判其入獄22個月。

【案件編號:DCCC19/13】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