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酒駕拒吹波 村官:為人民喝酒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安徽省無為縣襄安鎮一男子酒後駕駛被截查,向交警大嚷自己是村幹部,拒絕接受呼氣測試,更宣稱「我是為鄉政府喝酒、為人民喝酒」。其後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7毫克/100毫升,超標近兩倍。


根據內地規定,駕駛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20毫克/100毫升便屬酒後駕駛,將被停牌及罰款,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兩年前開始列為危險駕駛罪量刑。溫州市一名官員近日便因醉酒駕駛被刑拘,引起熱議。


4月24日深夜,溫州財政局副局長吳×被交警截查時,驗出體內酒精含量達145.2毫克/100毫升。按規定,犯過刑事處罰者不得錄為公務員,但溫州財政局與紀委表示,吳×已停職,但他暫只是刑拘,是否開除「未有定論」。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428/-162-2955377/1.html

索性為人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