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上訪媽媽唐慧上訴高院 [打印本頁]


廣受關注的上訪媽媽唐慧寄出行政上訴狀,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要求勞教會道歉並賠償。

2006年10月,永州發生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強烈要求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要求經濟賠償。去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兩名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去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以唐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決定對其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唐慧5天後向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覆議申請。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旋即,唐慧就數天勞教要求國家賠償的申請被駁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要求就勞教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和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4月12日,永州法院一審判唐慧敗訴。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