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子承父業」副縣長撤職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廣東省揭陽市揭東縣(現揭東區)江中詠被曝2011年27歲就任副縣長一職,其父同期卸任副縣長並獲選為縣政協副主席。前(10)日晚,揭陽市組織部通報稱,江的任職違反相關規定,決定撤銷他揭東區副區長(副縣長)的任命,按辦事員職務重新安排工作。通報稱,2007年江由揭東縣砲台鎮黨政辦公室辦事員轉任命為鎮團委副書記,違反了晉升科員職務應任辦事員3年以上的規定。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12/-162-2966719/1.html

應該革職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