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劉志軍受審 性賄賂難定罪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備受關注的「性賄賂」並未進入庭審環節,劉志軍的律師錢列陽解釋,中國刑法未將「性賄賂」認定為犯罪,檢方沒有對此提出指控。據鐵道部早前內部通報,劉志軍道德敗壞,玩弄女性,曾多次與丁羽心安排嫖宿。


劉志軍案上周日在北京開庭審理,辯護律師錢列陽透露,無論是案卷還是庭審,均未涉及劉志軍接受性賄賂,「也未涉及女人問題」。檢方起訴書顯示,劉志軍被控受賄六千四百多萬元,並通過鐵路項目、獲取鐵路車皮計畫等方式,幫助山西女商人丁羽心獲利近四十億元。


《新京報》報道,案件中的關鍵人物丁羽心,被指以金錢開路,處心積慮滿足劉志軍的權慾、色慾。去年五月,鐵道部就劉志軍一案進行內部通報,稱劉在○三年至○九年期間,曾先後多次在豪華酒店、高消費娛樂場所,與丁羽心出資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對於社會上有聲音質疑庭審倉促,劉志軍另一辯護律師婁秋琴解釋,法院早前已經組織控辯審三方在秦城監獄舉行庭前會議,展示全部證據。「所以,半天就把庭審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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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賄賂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