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商交所欠租被數碼港逼遷 [打印本頁]
遭入稟追逾700萬
【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張震遠任主席的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商交所),繼早前因財政狀况不符證監會要求而自願放棄自動化交易服務供應商資格,其位於數碼港的總部辦公室因再欠租及欠雜費等,日前遭業主入稟高院追討連本帶利逾700萬元,同時要求法庭頒令商交所立即搬走。
去年3月起沒繳清
原訴業主為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數碼港公司)。入稟狀透露,商交所於2011年與數碼港公司簽署為期5年的租約,於同年11月15日起租用數碼港第3期6樓的10個單位作為商交所總部辦公室,月租約86萬元,另加約29萬元管理費。租約亦訂明,商交所須於每月的第一天,向數碼港公司繳付當月租金。另外,若商交所遲交租,便須額外繳付年利率2厘利息,而業主有權在拖欠租金第7天後,終止租約並要求對方交回單位。
原訴一方指出,商交所自去年3月開始便一直沒繳清租金、地租及管理費等,直至今年5月已欠近680萬元。原訴遂於今年5月27日向商交所發律師信,雖然商交所後來清還了約108萬元,但截至今年6月,商交所仍欠逾700萬元。原訴續指出,商交所遲遲沒繳清租金已屬違反租約,有權根據租約要求商交所即時搬走。
商交所曾清還約108萬
商交所早前捲入涉嫌假文件案,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其後展開調查,至現時已分別拘捕7名涉案人,其中3名內地人及1名馬來西亞人已被落案控以「有意圖而管有虛假文書」等罪,他們均被還押候審。張震遠上月底亦被警方調查,他後來辭去所有公職,包括行政會議成員及市建局主席職位,但他發聲明堅稱自己「從未做過違法的事」。記者昨以電話及電郵查詢商交所對案件的回應,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入稟編號:HCA1034/13】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