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振英:斯諾登事件按港法律處理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官方報章《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昨日發表社評,指如特區政府交出前美國中情局僱員斯諾登,會令特區政府失分,形象嚴重受損,亦會令中國沒有面子。特首梁振英昨晚主動回應斯諾登事件,他沒有評論會否配合美國工作,只表示會根據事實和嚴格按照香港的法律和程序處理。
《環球時報》高度關注斯諾登事件,繼日前發表社評後,昨日又頭版報道以《要求美國解釋竊聽行動,特區政府民意壓力上升半數香港人拒交斯諾登》為題,綜合了世界各地及香港就斯諾登的報道,並發表題為《引渡斯諾登會讓香港內地都失分 》的社評。
社評指如香港容許美國引渡斯諾登,特區政府將很失分,因斯諾登並非普通「刑事犯」,沒殺人越貨,也沒侵吞財產,美國政府認定他的「犯罪」,只是因為他揭露了美國政府侵犯公民權利,但斯諾登其實是維護了《聯合國憲章》對人權和國家主權的至高規定。而且斯諾登並非「逃」至香港,進入香港的身分是合法的,如將其引渡,只會辜負了斯諾登對香港是自由民主之地的信任,及世界輿論對香港的期許,香港形象會嚴重受損。
社評又指中央政府不表態,特區政府表態模糊,分寸把握恰當。現在應讓輿論引導事情發展,無必意在此時與民意對著幹。
而中國已經是大國,無可避免要承擔庇護者的角色,中方應創造條件,讓美方最終放棄從香港引渡斯諾登的希望,亦要避免美方期望日後可對香港及北京施壓。
梁振英昨晚出席活動後主動表示,特區政府一直高度重視斯諾登事件,會根據事實和嚴格按照香港的法律和程序處理。他指特區政府知道市民關注網絡安全,會繼續對香港網絡安全及被入侵的報道,盡力了解事件,也會跟進香港機構或個人權利有否被侵犯。至於警方有否接觸斯諾登,梁振英表示不可以披露,亦不可單方面交代有否與其他政府接觸或溝通。
新任律師會會長林新強昨日也表示,律師會將去信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要求調查,要求局方向美國索取更多資料,本地有否商業機構向美國政府提供互聯網資料。他指《基本法》賦予的私隱權、人權法及本港電訊條例,都保障香港市民的私隱不被侵犯,認為此問題是香港法律內可處理範圍,不涉外交問題,但預料蒐證有困難。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