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食品過期3年照賣 黃埔百佳允退款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本報接獲投訴,指黃埔百佳超級市場出售過期食物,其中部分過期2至3年的調味料及果醬減價發售,其中一瓶蝦夷葱更以接近一折發售,有市民指該百佳分店常有過期食品出售。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嫻表示,過期食品有可能危害健康,應盡快下架,市民購物前亦應小心留意到期日,以免購買過期食品。
百佳稱有指引 可換新貨
百佳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會跟進黃埔百佳超級廣場售賣過期食品事件,並指公司對如何處理過期食品有清晰指引,若有顧客購買了過期食品,百佳會向顧客全數退款,或更換一件同類全新貨品。
本報記者昨午到百佳黃埔花園分店,店內有4架購物車裝着快將過期的減價食品,發現其中一輛購物車內裝有5件過期2至3年的貨物,當中一瓶Ducros牌真空蝦夷葱標價5元,到期日為2009年12月。記者比較同款未過期貨品,發現整個品牌都已換上新包裝,售價為45.9元,即過期品以一折發售。
另一件為過期接近3年的Fiddes Payne牌雲尼拿糖,到期日為2010年6月,標價15元,比原價34.9元低逾半;另一款喜來牌苦橙味果醬原價33.9元,過期品只售17元。
黃埔店員:貨品是「近期」
記者持兩款過期3年的調味料詢問店員,店員指整車食物都可供顧客購買,記者再問購物車內的食品是否已過期,店員強調貨品只是「近期」(接近過期)。另有店員表示,他們一般會把接近過期或損壞的貨品放進車內以特價發售。
黃埔居民鄧婆婆指出,她多次發現這間分店有過期的新鮮或包裝食物出售,故購物前都會多加留意到期日,並叮囑女傭不要貪小便宜購買過期或接近過期的食品。市民陳先生表示,他從不會購買這些減價食品,因擔心超市會「博大霧」出售已過期食品。市民鄭先生認為,店內員工工作繁重,未必能把貨物逐一檢查,消費者應自行檢查清楚才購買貨品。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3/-3-2999128/1.html
過期3年都照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