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批錢長毛打官司 立會無下次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長毛)又欠落官司數?話說立法會一個專責委員會喺2009年傳召新世界發展董事會主席鄭家純同前總經理梁志堅,要求佢哋解釋聘請前高官梁展文有無利益衝突,但係佢哋唔肯去,仲出動司法覆核。


當時12人專責委員會同長毛分別有請律師,委員會用咗240萬,長毛就用咗100多萬。雖然立法會最終勝訴,但係因為長毛當時自己聘請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應戰,最終要畀自己律師團隊六成訟費。立法會行管會噚日討論應唔應該幫長毛畀,12人專責委員會用咗240萬,立法會都畀,平均每人20萬,所以就幫長毛畀20萬,仲講明依家開始,立法會決定唔會再幫自己搵律師嘅議員畀訟費,所以下不為例。


長毛就同Emily呻,訟費畀咗過百萬,20萬只係杯水車薪。佢又質疑,若果將來立法會搵咗個差嘅律師,就剝奪咗佢揀律師嘅權利喎。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6/-3-3000680/1.html

自然有人幫手找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