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夜場老闆保護傘 穗公安副局長收700萬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廣州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涉嫌受賄近700萬人民幣一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級法院開庭。他是近年來廣州公安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是多間夜場老闆的「保護傘」。何靖在庭上承認所有控罪,稱自己當初主動投案自首,也是希望獲寬大處理,案件將擇日宣判。

控方指出,今年56歲的何靖先後擔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長、增城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局長和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其間利用上述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單獨及伙同其妻子黃×虹(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人民幣626萬元、港幣67.4萬元、美金1萬元,共折合690餘萬元人民幣,已構成受賄罪。

主動投案退款博輕判

案件昨日早上10時開庭,吸引大批傳媒前往採訪,何靖的十餘名親屬也前往旁聽。何靖當庭表示認罪,對指控的事實無異議。其代表律師稱,何靖主動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主動退還涉案贓款,認罪態度好,真誠悔罪,希望法庭對其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案件將擇日宣判。

何靖收受的賄款多數來自休閒娛樂行業的老闆,因為他們需要「拉關係」、「求關照」,其中廣州白雲區一間卡拉OK因為治安問題被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老闆之後向分管治安的何靖送去42萬元人民幣和6萬港元,該店一周後就重新開張。另外,何靖又屢次出面為涉案人士說情減刑,廣州一名物業有限公司老闆,先後送給何靖夫婦96萬人民幣、26萬港幣和1萬美金,以求對方為其朋友親戚脫罪。

收百萬為罪犯說情減刑

何靖另一斂財途徑是人事安排,他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屬下多名公安民警在職級升遷、工作調動、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關照,並以此收受賄款合共31萬人民幣。參與經濟活動也是何靖收黑錢的方法之一,包括以「利潤分紅」和「感謝費」等名義,收受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民警麥×堅賄款320萬人民幣和4萬港幣。

http://news.mingpao.com/20130726/cca1.htm

一個民警可以行賄320萬人民幣和4萬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