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樂施會倡勞處發貧童津貼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港府將於9月公布貧窮線的水平及推出一連串扶貧措施,社福界團體包括樂施會建議,向家庭月入低於入息中位數家庭的兒童,每月提供一筆過最多800元津貼。


樂施會指出,檢視如美、英、愛爾蘭及新西蘭推出相類兒童津貼的經驗,建議效法外地有關津貼由非福利部門發放,以減低對低收入家庭兒童的標籤效應。


非福利部門發放 減低標籤效應

按樂施會「不同國家低收入家庭補貼計劃」分析,美、英及新西蘭的兒童津貼,均由稅務相關部門發放。樂施會香港項目部高級經理曾迦慧建議,如港推出兒童津貼,應由勞工處負責發放,並冀此津貼可以改善貧窮兒童生活,減少跨代貧窮。


樂施會署理香港項目經理黃碩紅表示,外國推行類似的「低收入家庭補貼」後,都收到一定扶貧效果。她指出,美國「入息稅務津貼」在2011年協助約300萬兒童脫貧,新西蘭推出的「家庭稅務津貼」也令貧窮兒童人口減少8%。


每月800元 料助19萬人

樂施會建議向未有領取綜援,但家庭月入低於或相等於住戶入息中位數50%的在職貧窮家庭兒童,發放每人每月最多800元津貼,讓這些家庭減輕生活壓力,避免跌入綜援網。該會估計,受惠兒童約有19萬人,預料政府每年因此要付成本約為17億元。
扶貧委員會委員張國柱認同樂施會建議,毋須設立資產審查。不過,他認為勞工處未必有合適人手發放津貼,社福部門可能會比較適合。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