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東亞入稟要許仕仁破產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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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專訊】涉及貪污指控,刑事官非纏身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近半年先後被四間金融機構入稟追債,累積欠款估計逾七千四百萬元,其中「大債主」東亞銀行正式入稟高院,要求頒令許破產,案件排期十一月二十日在高院提訊。東亞早前召開周年股東大會時,有小股東就批出貸款予許一事炮轟管理層,更憂慮許一旦破產,貸款將成「爛帳」。


今年四月初,東亞銀行入稟高院,向六十五歲的許仕仁追討信用卡和透支欠款,但未有披露欠款金額,有消息指金額達五千萬至六千萬元。東亞同月月底召開周年股東大會,有小股東就批出巨額無抵押貸款給許,向東亞管理層提出連串質疑。


小股東不滿東亞未有在入稟狀中披露被許拖欠的金額,要求管理層交代是否向年薪三百五十萬元的許,批出高達六千萬元的無抵押貸款,質疑東亞貸款準則是否過於寬鬆。


面對小股東連番質詢,東亞主席李國寶當時僅回應指個案涉及法律問題,又說:「我哋就算知都唔可以講你聽,你將來就會知道。」李更在該次股東大會中聲稱,東亞會向許追討全數欠款;而許當時正分期攤還欠款給東亞,東亞無法擔保許能夠全數清還:「佢(許仕仁)破產就無得追」。惟李國寶發言未能平息小股東不滿,小股東反駁管理層說:「你話追,佢破產咪無囉,變咗爛帳囉!」


另有三間機構追債

東亞於今年四月入稟高院向許追債,成為首間透過訴訟向許追債的金融機構,其後再有三間金融機構於八月接連入稟高院向許追債。


創興銀行向許追討逾九百萬元,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忠誠財務向許追討逾三百萬元,而渣打銀行則向許追討一百二十萬元。許累積的欠款估計可高達七千四百萬元。該四宗欠債訴訟至今未有提訊日期。 


涉貪案明年五月審

面對連串民事追債官司之餘,許仕仁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刑事案件,則已排期明年五月八日在高院開審。該案共有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五名被告合共被控八項罪名,許涉及全部八罪,包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三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


案件編號:HCB 6852/13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925/-4-3074738/1.html


窮奢極侈飛去外國睇歌劇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許仕仁生活奢華,他酷愛古典音樂廣為人知,不時「周圍飛」,到世界各地看歌劇,又嗜飲高級紅酒;此外,當年身為政府官員的他,跟富豪一樣愛飼養賽駒,○六年任政務司司長時便擁有名駒「有聲有色」,跟當時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齊齊「拉頭馬」。即使退休後,亦入住港島區豪宅禮頓山,衣食住行均相當講究。

許仕仁現年六十五歲,來自富裕家庭,六七年於皇仁書院畢業,七○年取得香港大學英國文學學士學位,同年加入政府,之後平步青雲,九七年升至財經事務局局長,○○年退休,○五年重返政府出任政務司司長,至○七年正式離開政府。

愛養賽駒 曾任馬會董事

身為政府官員,許仕仁極懂享受生活,幾乎大部分富豪的愛好都甚有心得。不論古典音樂、歌劇、紅酒、美食,他都十分講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常偕太太到世界各地,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專程坐飛機看一場歌劇。他亦是愛馬之人,跟唐英年及立法會前秘書長馮載祥稱為「馬場三劍客」,曾進身馬主飼養多匹賽駒,包括「有聲有色」和「聲色妙韻」等,更曾出任馬會董事,連退休後入住的禮頓山雙連單位,亦可觀看跑馬地馬場全景。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925/-4-3074739/1.html

九萬長俸凍過水出門或禁坐的士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官司纏身的許仕仁被債主入稟申請破產,或將成為首名擁大紫荊勳章而破產的前政府高官。向來識飲識食、生活極度奢華的「許老爺」一旦正式破產,每月近九萬元長俸將「凍過水」,交由破產管理署分配。他以往的風光生活將不復再,不能坐的士,更遑論聘請資深大律師打官司,或需申請法援。

資料顯示,早於○三年,許仕仁五十五歲之時,已向政府領取一筆過四百八十萬元退休金,另每月可領取長俸約八萬六千多元。公務員工會聯合會主席曾森指,若退休公務員被頒令破產,破管署會通知公務員事務局,並要求當事人申報資產、收入、債權人數目及欠債金額。政府會將長俸交予破管署,扣除其生活開支後再將餘款分配予各債權人。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出,如公務員判定破產,退休金會暫停發放,直至破產令解除。該人員破產期間,可書面向該局申領特惠金,數額不多於該人員非因破產而獲得的款項,用以維持生活或清還債務,局方審批時會考慮破產受託人意見。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四年後解除。

保貪曾頒發大紫荊勳章

許仕仁○七年獲「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頒發的最高榮譽大紫荊勳章。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指,破產涉及個人理財不善,與以往公職無關,故單就破產而褫奪勳章不合理。惟一旦觸犯與公職有關刑事罪行,而特首又認為行為已損害市民對政府信心,則可褫奪。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925/-4-3074740/1.html

分分鐘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