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姦殺羅生門 法院拒翻案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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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採納慣犯自首  已處決「兇手」母高喊上訪

【明報專訊】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萬眾矚目的王書金多重姦殺案昨天二審,駁回王的上訴,維持一審判處強姦3名女子、殺死其中兩人的王書金死刑。該案中,王書金的生死並非案件焦點所在,眾多網民更關切的是,儘管王書金先前自爆自己才是「聶樹斌姦殺案」的真兇,但法院不肯採納,從而令18年前被判定是兇手而遭處決的20歲男子聶樹斌的疑案無法重審翻案。


王涉多宗姦殺 終審仍判死

1994年9月,當時20歲的河北鹿泉人聶樹斌,因涉嫌在一片玉米地裏姦殺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康姓女工而被捕。其後,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不公開審理形式,判決聶樹斌死刑,聶不久後被處決。


其後,河北通緝犯王書金2005年因其他姦殺案落網,他在公安局、檢察院未有盤問下,主動供認石家莊市玉米地姦殺案是自己所為,並詳述犯案地點、時間,甚至包括死者曾被深掐兩處的特徵及行兇手法等,內地法律界及社會輿論為之轟動。


消息傳出後,年屆七旬、一直為兒子申冤的聶母張煥枝,向河北高院提出申訴不果,幾經波折,她在2007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申訴才獲接納。另一方面,河北邯鄲中級法院已在2007年3月以謀殺罪判王書金死刑。王不服上訴,理由是法院雖認定他有自首情節,卻未將他主動供述的石家莊姦殺案一事,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而予以減刑。


法院指未供出關鍵花恤衫

官方新華社昨天引述河北高院確認:原判決認定上訴人王書金於1994至1995年間,先後在廣平縣強姦了分別姓劉、姓賈及姓張的3名女子,並殺死了劉和張,殺害賈姓女子未遂的事實清楚,犯罪情節特別嚴重,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王書金死刑。


對於王書金所指,他才是石家莊玉米地姦殺康姓女工的兇手,河北高院昨天明確表示不予採納,並列出排除王書金作案的4個疑點:王未供出關鍵證據花恤衫、被害人全身未發現骨折、時間和身高等供述存在誤差以及王曾向工友打探案件細節。


年邁的聶母昨聞判後十分失望,並在其他訪民及支持者陪同下,拉着橫額在法院附近街道遊行抗議,她稱將繼續為兒伸冤上訪。


「官員望死無對證難翻案」

有北京法學界人士表示,河北政法系統官員都希望盡快處決王書金,以便在死無對證之下,聶樹斌案便難以翻案。他們呼籲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希望讓聶案水落石出後,再覆核王書金的處決問題,以免有「殺人滅口」之嫌,否則,假如聶樹斌是冤枉的話,其冤情將可能永遠無法昭雪。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928/-162-3077693/1.html





錯判極刑後平反 近年多宗

【明報專訊】在王書金案雙方僵持之際,內地民眾多數相信已被處決的聶樹斌是無辜的,這或與近年來屢次發現案件錯判獲平反有關,其中一些當事人已被錯誤處決,含冤九泉。

屠夫無辜 死前高呼被屈

早在1987年,湖南麻陽屠夫滕興善被指涉嫌「殺人碎屍」殺死旅店女服務員石小榮,兩審皆判死刑,兩年後槍決。據稱,滕直至臨刑一刻仍大聲呼叫:「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1993年,「被殺」的石小榮返回老家。湖南高院再審案件後,宣判滕無罪,替他平反。

湖北省京山縣人佘祥林因涉殺妻而於1994年及1998年,分別被判處死刑及監禁15年。佘的「亡妻」突在2005年現身,佘才獲釋,一名辦案公安自殺身亡。佘獲釋後透露,自己是在被毆打10天10夜後才被迫認罪,他最終獲國家賠償70多萬元。

「殺人」判死緩 死者突回家

河南柘城男子趙作海在1999年被當地公安認定殺害農民趙振晌,趙先後9次「認罪」,法院於2002年底判趙死緩。2010年5月,「死者」趙作晌突然回家。河南高院承認趙案是刑訊逼供下的一宗錯案,趙獲無罪釋放,並獲國家賠償逾65萬元。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928/-162-3077692/1.html

錯判就要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