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判死緩內蒙高官以權換房21處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中共內蒙古政法委前副書記楊漢中受賄、濫用職權案,日前被判死緩。據悉,楊漢中還以權換房,與情婦、家人親戚收受房產二十一處,分布在內蒙古、北京、山東、廣東、海南等五個省市,房屋價值達人民幣兩千兩百八十九萬元,佔受賄總額的百分之五十六點七。
楊漢中當庭表示不上訴。據悉,二○○○年至去年,楊漢中先後四十九次收受、索要的人民幣、房產等財物共計四千零三十七萬多元,另收受三十五萬美元、四萬澳幣,是內蒙古近年來查辦的同職務職級幹部中受賄額最高的。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