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記者劉虎涉誹謗被捕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證實,記者劉虎已被檢方批准逮捕。八月二十五日凌晨,《新快報》記者劉虎因涉嫌制造傳播謠言,被刑事拘留。劉虎律師微博稱,劉虎被批捕涉嫌的罪名是誹謗罪。此前,劉虎曾在網上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涉嫌瀆職侵佔等。


七月二十九日,劉虎在其新浪的實名微博中舉報馬正其在重慶任職期間,在處理國企改製事宜上涉嫌嚴重瀆職,致數千萬元國資被侵佔。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11/-163-3087744/1.html

受害者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