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良心業主紛現「光房」增至10間 [打印本頁]


交出單位廉租基層

【明報專訊】政府上月宣布成立5億元「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鼓勵社會以創新方式扶貧。今年2月推出「光房」計劃、透過物色良心業主交出單位廉租予基層的社企「要有光」,正研究申請基金擴充。「要有光」行政總裁余偉業說,現已有7間光房,共15個家庭受惠,年底將增至10間,他指有參與業主早年透過政府免息貸款上車,現已擁2個單位,故將其中一個廉租單親未婚媽媽,反映不少業主也想回饋社會。


「要有光」行政總裁余偉業接受訪問說,計劃推出大半年以來,不少業主願意參與,包括有唐樓及工廈業主與他接洽,初步構思能否運用空置工廈或唐樓轉作「光廈」。他承認曾與基金專責小組主席張仁良接觸,若條款許可會考慮申請基金。


構思空置工廈轉作「光廈」

28歲的單親未婚媽媽Kitty(化名)與5歲兒子,6月搬入荃灣富麗花園的「光房」單位,實用面積430呎,與另一戶基層家庭合租。她說,之前與母親居住深水埗區的公屋單位,但母親傳統觀念重,介意她未婚生子,經常責罵她及兒子,令她很抑鬱,兒子於3歲更被診斷有語言障礙。


她稱,一直希望搬出改善生活環境,但同區劏房租金昂貴,「100多呎要月租4000多元,好難負擔,而且擔心走火安全」。後來她在社企安排下入住光房,租金較劏房低,租期3年。她為照顧兒子放棄工作,現靠積蓄為生,並申請公屋為將來打算,計劃待兒子升小學後便重新就業。


搬入光房4個多月,Kitty表示,由於有較多時間與兒子相處,兒子的語言障礙逐漸好轉,「以前好難與兒子講到嘢,家同佢多番交流,了解佢嘅世界,成個人開心咗」。


曾申政府房貸業主回饋基層

該「光房」業主李小姐原可將單位在市場放租賺盡,卻選擇交予社企辦光房。李小姐說,單位於2000年透過政府免息貸款購入,到現在一家搬入西貢居住,她想到自己基層出身,不希望單位閒置或改作劏房,希望回饋社會,「所有人都需要安居之所,如果有人未達到呢個基本條件,自己都希望伸出援手」;雖然租金回報較低,但她認為值得。


租金介乎1000至3000元

余偉業說,房屋是扶貧重要一環,但市值租金與住戶負擔能力脫節,推行「光房」是希望基層家庭能以合理租金租住單位,故租金按住戶負擔能力釐定,普遍介乎1000至3000元,即市價一半或以下,期望能減輕這些租戶負擔,增加脫貧機會。他說,計劃推出後,有居屋、工廈、甚至未集齊80%業權強拍的唐樓大業主,曾查詢能否將空置單位轉作光房,反映香港仍有不少良心業主。


「要有光」主席李律仁說,因工廈單位面積大,轉作住宅單位會沒有窗,未符合《建築物條例》要求,但他個人構思能否改建類似酒店客房的單位,「無可否認需要政策配合,是否可以接受無窗睡房,以及這個模式能否持續營運」。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18/-3-3093244/1.html


30萬人擁多於1宅 「要有光」合作對象

【明報專訊】社企「要有光」推行的「光房」,由今年2月至今,數目由1間增至7間,年底有望增至10間。對於「光房」發展迅速,行政總裁余偉業解釋,「光房」其實是採取薄利多銷的營運模式,除幫助基層家庭,亦要確保社企可持續營運;雖然業主不能取得單位的市值租金,但卻肯定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他承認,要全面推廣光房,要倚靠有更多良心業主,故期望計劃能起示範效應。

余偉業表示,按統計處數據推算,全港有近30萬業主擁有多於一個住宅單位,這批業主正是「要有光」的合作對象,「如果有1%業主願意參與計劃,都有約3000個單位,這個數目已經很可觀」。

業主毋須管理單位

他解釋,「要有光」模式更類似中小企,採薄利多銷的營運策略,雖然每份租約公司所得的利潤不多,但優勢是現金流穩定,每月都能取得一定租金回報,公司亦有其他配套支援計劃,「初期只有1個光房時,是要自己一腳踢處理所有細節,現時已開始聘請全職員工負責」。

余偉業說,若業主參與「光房」計劃,需要預期不能取得市值的租金回報,但毋須參與任何涉及單位管理及行政的工作,相信對於部分業主有吸引力,有潛力擴大規模。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18/-3-30932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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