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柴玲告《天安門》誹謗敗訴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在美國的前八九民運學生領袖柴玲,控告紀錄片《天安門》誹謗和侵權一案,被美國法院判處敗訴,並需賠償辯方逾51萬美元(約395萬港元)訟訴費。
1995年上映的《天安門》中,播出柴玲在天安門廣場受訪時說:「其實我們期待的就是,就是流血。」「我不同他們,我是上了黑名單的人,我要活着。」令柴玲行為備受爭議。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029/-162-3102108/1.html
出賣朋友同志,享受榮華富貴的人係唔會有好下場.